东莞网友咨询:我想对于很多来自北方的孩子来说,湿疹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。我现在也是想南下发展了,我的朋友去了南方后,都长了湿疹,而且都是长在脸上的,特别难看,所以我现在比较害怕。湿疹有什么危害?危害大吗?
专家解答:湿疹是由多种内、外因素引起的真皮浅层及表皮炎症。一般认为与变态反应有关,临床上搔痒剧烈,急性期以丘疱疹为主,有渗出倾向,慢性期以苔癣样变为主,易反复发作。任何疾病的出现给患者都会带来一定的伤害,湿疹的危害表现有:
一、在亚急性状态,渗液减少及结痂,患处由鲜红变暗红,没有大片的糜烂。
二、在湿疹早期或急性阶段,患处有成片的红斑,密集或疏散的小丘疹,或是肉眼难见的水疱,严重时有大片渗液及糜烂。
三、在慢性状态,渗液更少或完全干燥而结痂,往往和鳞屑混合而成鳞屑痂,患处颜色更暗或是发十色素沉着,有时色素减少,在皮纹尤其运动程度较大的部位容易发生裂口,长期摩擦搔抓能引起显著的苔藓样化,和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不易区别。
注意事项:湿疹会发生常见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皮肤感染之外,比较少见的像是单纯疱疹病毒感染、疣、或是传染性斑块。湿疹不及时治疗,还会导致色素沉着,影响外貌。此外,在五大易遗传的疾病中,湿疹就位列其中。湿疹的瘙痒也严重的影响看我们的工作、生活,长时间治疗不彻底可以导致精神萎靡,烦躁及精神因素障碍。湿疹跟过敏一样,属于过敏反应的一种,遗传几率是50%。在所有过敏性疾病中,婴儿期发病的只有湿疹。家长要格外注意。
意见建议:湿疹给人们带来的危害还是比较大的,在发现病情的第一时间就到正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,以免时间久了,导致病情加重就更难治愈了;生活中避免搔抓,以免加重皮损,引起继发感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