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什么情况下必须要施行剖腹产】十月怀胎,一朝分娩。孕妇随着分娩期的临近,选择自然分娩还是剖腹产(剖宫产),往往会成为全家关注的焦点。然而,有时选择何种分娩方式孕妇自己做不了主,滥用剖腹产对于产妇自身以及新生儿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,但是有些情况不适合顺产的,那就进行剖腹产了,那么,什么情况下必须要施行剖腹产呢?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。
哪些情况下需要采用剖腹产的方式呢
一般情况下,当孕妇存在这些情况时必须采取剖腹产的分娩方式:产道异常、先兆子宫破裂、出现重度妊娠合并症、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、产前严重大出血、临产前子宫收缩无力经用催产素无效、产程过长、高龄初产妇、产妇有其它疾病、胎位异常、胎盘提早剥离、胎儿宫内窘迫及其它原因不能顺产。
东莞长安厦边医院专家提醒,该剖腹产时就别耽搁。临产时胎位不正、胎头不下,妊娠期高血压或糖尿病出现并发症,或高龄产妇有心血管疾病等,都属于高危因素,必须抓紧时间做剖腹产手术,这个选择必须当机立断。此外,整个孕期的极限是42周,但孕妇各项指标正常,超过41周还不生,也要格外警惕。必要时应入院观察,进行催产和人工破水,羊水二度混浊以上要赶快行剖腹产手术,以免胎儿发生缺氧和窒息。